近日泰國軍政府針對一組以警方精英單位中央調查局局長彭帕為首的警員進行調查,彭帕和副手柯維以及水警首長布素等7名警員被控冒犯君主罪,以及貪污、洗錢、非法經營賭博與燃油買賣等罪名。三人已被撤職,並且沒收了總價值6000萬美元(約合人民幣3.68億元)的資產,包括象牙、古董傢具、數十座佛教雕像、名畫、黃金等。(11月27日國際在線)
  其實,在號稱民主的泰國里,警察腐敗早就已經不是什麼新鮮事兒。先前泰國法政大學公佈的一份研究報告就曾顯示,在曼谷全部88個警察分局中,就有75個分局參與了組織地下賭場或為地下賭場提供保護的行為。最有名的還是在2011年,泰國色情大亨楚威?甲蒙當選議員後毅然揭露腐敗,逼得泰國國家警察總長威切恩?樸蓬西辭職,引起世界一片嘩然。
  而今細細分析泰國警察腐敗層出不窮的原因,監督疲軟難辭其咎。事實上,在泰國等級觀念極為強烈,上司對於下屬有著近乎絕對的權威,警察等行政部門官員更是“能夠得到下屬的尊敬與順從”。這種專斷的家長製作風,常常使得泰國官員習慣於將職位視為個人財產,而拒絕來自外部或下層的監督。在這種監督疲軟的大語境下,警察貪污腐敗也就難以避免。
  並且,泰國還存在著嚴重的官僚思想,也容易滋生種種問題。在泰國很多警察乃至政府官員不但缺乏公僕意識,相反卻存在著濃厚的官僚思想,將收受賄賂或克扣截留視為正常收入的一部分。再加上泰國有著悠久的庇護制傳統,這又導致泰國的官僚集團日趨僵化,逐漸“抱團”成為利益共同體,在利益均沾和官官相護理念作用下極易走上貪污腐敗的不歸路。
  當然,對於腐敗泰國也心知肚明,也曾頒佈一系列法律法規,併成立相關反貪腐委員會,但令人遺憾的是,這些反腐敗委員卻往往“辦事不力”,沒有能力調查出腐敗案件的真相等,甚至還會惹上不小的風波。據媒體報道,2005年5月泰國最高反腐機構——國家反貪委員會的全體9名委員就曾因涉嫌舞弊而集體辭職,嚴重打擊了泰國民眾對於國家反貪腐的信心。
  我們甚至可以毫不誇張地說,貪污已成泰國長年累月的“頑疾”,嚴重破壞了國家經濟,導致社會逐漸趨於分裂,甚至成為過去十年來誘使泰國街頭頻頻爆發流血示威及其他暴力事件的重要根源。2013年10月泰國前外長蘇林接受《曼谷郵報》訪問時甚至就曾明確表示,泰國貪腐問題已經達到了危機點,若再不積極打擊腐敗,泰國就會成為亞洲的投資“黑洞”。
  由此可見,貪污已成民主泰國經濟發展的“絆腳石”之一,也是必須處理的問題。這就倒逼著泰國當局要進一步推動地方財政自治、政務公開、民主監督等各項措施落實,並確保公眾知情權和監督權,同時毫不猶豫地大膽肅貪,嚴格執行法律取締貪污行為。若能對症下藥從問題的根本著手,做到嚴厲懲處貪腐分子,相信泰國貪腐成風的局勢必能得到有效改善。(楊飛)  (原標題:泰國為何貪腐成風)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esir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